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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推介|马光泽:论指导性案例类推适用的方法及限制

时间   2023-05-04

【作者简介】马光泽(1991-),法学博士,校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省法理法史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

【来源期刊】《中山大学法律评论》(CSSCI来源集刊)2022年第2辑。

【摘要】受原始裁判个案情节的影响, 许多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规定得比较具体, 因此, 仅仅借由解释—演绎推理将导致指导性案例的适用范围大大受限。对该问题的解决, 要求法官善于运用类推适用的方法。指导性案例的类推适用由两部分构成, 即比较点的确定和目的论的运用。就比较点的确定而言, 应当明确只有指导性案例裁判要点的构成要件可以作为比较点, 而且为增强实践合理性, 无须事先确定必要性的比较点。就目的论的运用而言, 需要找到可以同时涵盖指导性案例裁判要点和后案的案件事实之目的, 同时还需要克服反向推理引发的阻力。此外, 囿于制定法的限制, 在围绕某一问题对指导性案例进行类推适用时, 应当注意是否已经有制定法对该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 以及类推适用的结果对制定法之文义是否存在偏离。

【关键词】指导性案例;类推适用;裁判要点;制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