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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江伟教授莅临河大讲学

时间   2017-05-29

著名法学家江伟教授莅临河大讲学

来源:李瑶瑶 高佳丽    时间:2012-05-08

58日上午,公司新行政楼一楼第四会议室内座无虚席,掌声雷动。应公司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伟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改若干问题的学术大餐。

讲座开始前,江伟教授首先介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最新立法动态。他说,民事诉讼法面临着第三次的修改,在修改过程中,有六大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第一,我国法制建设需要建立完善的执法体系。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过于粗糙,造成了执行难问题。他认为,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无论是在制度功能、价值取向还是调整范围、权力行使主体等方面都存在很大不同。结合实践中执行判决时出现的各种问题,他提出,只有单独制定强制执行程序才能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第二,江伟教授不主张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外设立小额诉讼程序。他指出,目前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小额标准难以确定,数量有限等问题使得额诉讼程序可操作性并不强。他认为应该建立包括普通程序、非讼程序、保全程序、调解程序在内的多元化审判程序,与已建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相衔接。接下来,他又为大家深入浅出的分析了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检察院的监督检查工作和案件发回重审等问题。讲座过程中,江伟还将我国司法实践与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国家进行对比,他诙谐幽默的言语、独到的学术见解,广博精深的学识也博得在场同学的阵阵掌声。

讲座结束后,江伟与现场同学进行了互动交流,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做了进一步回答。

江伟教授历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诉讼法学会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主要为民事诉讼法、破产法、公证法仲裁法、人民调解制度等。曾多次主持或参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起草、论证工作。据了解,从1997年公司设诉讼法专业硕士点时起,江伟曾多次担任该学科硕士生论文答辩会的主席,为公司诉讼法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提供了大量支持。